自3月26日、)起,宝山区将正式启动本市户籍第九批次和非沪籍第三批次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集中申请受理工作;长宁区的本市户籍第九批次和非沪籍第三批次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咨询、受理工作,将于3月29日起全面启动。相关准入标准等政策参考“沪2021版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须知”。
申请受理工作安排
本次受理期限为2021年3月26日至4月30日(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受理时间为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逾期将不再受理。
咨询及受理安排
2021年3月29日至4月2日
开展本区本市户籍第九批次和非沪籍第三批次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咨询工作。
2021年4月6日至4月16日
开展本区本市户籍第九批次和非沪籍第三批次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受理工作。
资料:市住建委、长宁区新闻办
编辑:林欣、陈庚